深圳安居保障房规定详解
深圳市是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地处中国南海之滨,珠江口东岸,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之一。深圳市经济发达、社会繁荣,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安居保障房规定》,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一、安居保障房的范围
深圳市安居保障房包括以下几类:
1. 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购买的用于出租的住房。
2. 安居房: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购买的用于出售的住房。
3. 人才房: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购买的用于出售给高层次人才的住房。
4. 公租房: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购买的用于出租给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群体的住房。
5. 廉租房: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购买的用于出租给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二、申请安居保障房的条件
1. 深圳市户籍或具有深圳市居住证;
2. 在深圳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持续缴纳社保;
3. 家庭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住房保障收入限额;
4. 家庭成员未拥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5. 符合其他申请条件。
三、申请安居保障房的程序
1. 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2. 提交申请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社保证明、住房证明等;
3.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审核通知书;
4. 领取安居保障房配租证,并在指定的时间内选房;
5. 签订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租金或购房款。
四、安居保障房的租金和售价
1.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不高于50元;
2. 安居房的售价标准为每平方米不高于元;
3. 人才房的售价标准为每平方米不高于元;
4.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不高于30元;
5. 廉租房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不高于15元。
五、安居保障房的租赁期限和购房期限
1.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2. 安居房的购房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产权;
3. 人才房的购房期限为5年,期满后可以申请产权;
4.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5. 廉租房的租赁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六、安居保障房的退出
1. 承租人或购房人出售、转让、出租、抵押安居保障房的,应当退出安居保障房;
2. 承租人或购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或购买安居保障房;
3. 承租人或购房人的家庭收入超过住房保障收入限额的,应当退出安居保障房;
4. 承租人或购房人持有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安居保障房;
5. 承租人或购房人违反安居保障房管理规定的,应当退出安居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