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0年征拆范围
一、征拆范围划定
1. 征拆范围划定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坚持节约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 坚持科学规划,确保城市的有序发展。
2. 征拆范围具体范围
- 东至呼和浩特市东二环路,西至呼和浩特市西二环路,南至呼和浩特市南三环路,北至呼和浩特市北三环路。
-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违章建筑、危旧房屋、棚户区、城中村等。
- 呼和浩特市外围区域,所有影响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征拆补偿措施
1. 房屋补偿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房屋补偿款。
- 房屋补偿款的金额,由征收部门按照评估价格确定。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2. 其他补偿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误工费等补偿。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
三、征拆安置方案
1. 安置房建设
- 征收部门负责建设安置房,并向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安置房。
- 安置房的建设标准,由征收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定。
- 安置房的分配,由征收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2. 其他安置措施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货币补偿,自行选择安置房。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货币补偿,在征收范围内购买其他房屋。
-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征收部门获得货币补偿,在其他地区购买房屋。
四、征拆实施程序
1. 征收公告
- 征收部门在征收前,必须发布征收公告。
- 征收公告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措施、征收安置方案等。
- 征收公告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
2. 征收调查
- 征收部门在征收前,必须进行征收调查。
- 征收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状况、房屋的面积、房屋的现状等。
- 征收调查必须公开、透明,并允许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参与。
3. 征收评估
- 征收部门在征收前,必须进行征收评估。
- 征收评估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房屋的补偿价格等。
- 征收评估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4. 征收补偿
- 征收部门在征收后,必须向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支付征收补偿款。
- 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方式,由征收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定。
- 征收补偿款必须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5. 征收安置
- 征收部门在征收后,必须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实施征收安置。
- 征收安置的内容,包括安置房的分配、安置房的建设、安置房的入住等。
- 征收安置必须公开、透明,并允许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