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一、总体要求
1. 幼儿园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构建安全、舒适、健康、科学、人文、生态的幼儿园环境。
2. 幼儿园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特征、文化特色,合理布局,优化设计,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3. 幼儿园应满足儿童生长发育的需要,提供适宜的活动空间和设施设备,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二、选址标准
1. 幼儿园应选址在安全、安静、空气清新、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方。
2. 幼儿园应远离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源,并与垃圾处理场、加油站、屠宰场、火葬场等有害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 幼儿园应靠近住宅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以便儿童与家庭、社会进行互动。
三、规划设计标准
1. 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规划功能区和活动区,并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
2. 幼儿园应设有以下功能区:教室、活动室、寝室、餐厅、厨房、盥洗室、医务室、办公室等。
3. 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设置适宜的活动区,如:游戏区、沙水区、种植区、运动区等。
四、建筑设计标准
1. 幼儿园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并结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活动需要进行设计。
2. 幼儿园建筑应注重安全性、实用性、美观性,并充分考虑儿童的心理需求和身心健康。
3. 幼儿园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保温、隔热、隔音等性能,并采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
五、室内设计标准
1. 幼儿园室内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健康环保”的原则,并结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进行设计。
2. 幼儿园室内设计应注重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功能性、美观性和舒适性。
3. 幼儿园室内设计应采用色彩鲜艳、图案活泼、具有童趣的装修材料,并注重色彩的搭配和协调。
六、室外环境设计标准
1. 幼儿园室外环境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适宜儿童、绿色环保”的原则,并结合儿童的年龄特点和活动需要进行设计。
2. 幼儿园室外环境设计应注重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功能性、美观性和安全性。
3. 幼儿园室外环境设计应设置适宜的活动区域,如:游戏区、沙水区、种植区、运动区等,并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
七、配套设施标准
1. 幼儿园应配备适宜的教学设备、玩具、图书、音像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
2. 幼儿园应配备完善的卫生保健设施,如:医务室、盥洗室、消毒室等。
3. 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防盗设施等。
八、管理标准
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幼儿园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教职员工,并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
3. 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预案。
4. 幼儿园应加强卫生管理,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并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5. 幼儿园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案。
九、附则
1.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新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