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样板房规定
样板房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品房样板房。
二、定义
样板房是指商品房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商品房样板间或其他相关空间进行装修设计、软装布置,用于展示商品房装修效果及销售用途的场所。
三、原则
样板房装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真实反映商品房的最终交付标准,不得虚假夸大或误导消费者。
(二)健康性:符合国家相关健康和环保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三)美观性:符合商品房定位和市场需求,体现审美意向和功能性。
四、装修要求
(一)主材选用:样板房主材应与商品房最终交付标准一致,不得使用样品、模型或其他替代品。
(二)工艺要求:样板房装修工艺应符合行业标准,达到商品房最终交付标准。
(三)家具家电:样板房配备的家具家电应为商品房最终交付标配,不得超出或减少。
(四)装饰效果:样板房装饰效果应体现整体风格和设计理念,不得与商品房最终交付标准有较大差异。
五、软装布置
(一)软装选配:样板房软装应与商品房定位和主材风格相匹配,符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二)色彩搭配:样板房色彩搭配应和谐自然,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
(三)灯光照明:样板房灯光照明应合理布局,营造温馨明亮的氛围。
六、展示要求
(一)明确标识:样板房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注明“样板房”字样及所展示的户型、面积等信息。
(二)禁止入住:样板房不得用于居住或其他非展示用途。
(三)宣传资料:样板房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宣传资料,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
七、监管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样板房装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本规定要求。
(二)消费者有权对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样板房提出投诉举报。
(三)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2、出售样板房有什么规定
出售样板房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采用下列不公平格式条款:
……
(四)限制房价上涨;
(五)限制业主转让或出租房屋。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具体规定
样板房不得标价出售。样板房属于展示用房,不属于商品房,因此不得直接对外销售或标价出售。
不得以样板房名义出售商品房。开发商不得以样板房的装修标准、面积等作为商品房的销售标准,诱导消费者购买。
样板房不得展示虚假或夸大的信息。样板房的装修、陈设等应真实反映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或虚构商品房的品质或性能。
样板房与商品房应一致。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在面积、户型、装修标准等方面保持一致。如有差异,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得限制业主转让或出租房屋。业主拥有转让或出租房屋的权利,开发商不得在售房合同中约定限制性条款。
违反规定应承担责任。若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更换房屋或要求赔偿损失。
3、浙江省样板房规定
浙江省关于规范样板房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样板房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样板房展示和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
第二章 样板房建设
第三条 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浙江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设样板房。
第四条 样板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真实、合法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二)展示房源的实际户型、面积、采光、通风等基本信息;
(三)不得加入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标准。
第五条 开发企业应当在样板房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一)样板房与实际房源的差异说明;
(二)装修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
(三)装修费用明细及标准;
(四)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样板房展示
第六条 开发企业应当在样板房展示符合下列要求的物品:
(一)与实际房源相符的家具、家电和软装;
(二)必要的说明文字和图表,用于展示房源的优点和特色;
(三)其他有利于消费者了解房源信息的物品。
第七条 开发企业应当在样板房内提供必要的讲解服务,向消费者真实、全面、准确地介绍房源信息。
第八条 开发企业不得在样板房内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第四章 样板房销售
第九条 开发企业不得以样板房为标准向消费者推介或销售房源。
第十条 开发企业在销售房源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样板房与实际房源的差异说明。
第十一条 消费者购买房源后,发现样板房与实际房源存在重大差异,可以依法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样板房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有权对样板房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宁波样板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