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装修新规
福建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23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装修许可管理
第三章 装修资质管理
第四章 装修材料管理
第五章 装修施工管理
第六章 装修质量管理
第七章 装修竣工验收
第八章 装修质量保修
第九章 装修纠纷处理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重点内容:
装修许可管理:
住宅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须取得装修许可证。
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交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材料。
装修资质管理:
装修企业须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才能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装修施工人员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装修材料管理: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消费者有权要求装修企业提供材料检测报告。
装修施工管理:
装修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
装修企业应做好施工过程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装修质量管理:
装修竣工后,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装修企业应负责整改。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竣工后,由消费者、装修企业、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装修质量保修:
装修企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期,一般为2年。
保修期内,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装修企业应及时免费维修。
装修纠纷处理:
装修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申诉等方式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定期对装修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消费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2、福建省装修管理条例的装修时间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废止
2022年3月23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废止《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目前福建省关于装修时间管理的规定,主要由各市县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章制定。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福建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20
没有国家规定的福建装修时间。
4、福建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福建省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秩序,维护装饰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装饰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装饰装修企业)。
第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是指利用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和设施,对建筑物内部或外部进行装饰、装修、改造和装饰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工程。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四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装饰装修资质。
第五条 装饰装修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六条 申请装饰装修资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技术装备、人员队伍和经营场所;
(二)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四)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装饰装修资质由省建设厅核发。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八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施工。
第九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装饰装修工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负责,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标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
第十五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负责,并提供质量保证。
第十六条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七条 装饰装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装饰装修信息。
第十九条 装饰装修企业不得采取欺骗、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工程内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发现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装饰装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装饰装修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