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旧小区加装电梯如何推进与实施
南昌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与实施
一、政策支持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政办发〔2021〕10号)
《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南建发〔2021〕10号)
二、推进流程
1. 业主申请
业主委员会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提出加装电梯申请。
2. 方案设计
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方案。
3. 征求意见
向全体业主公示加装电梯方案,征求意见。
4. 业主大会表决
召开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通过加装电梯方案。
5. 政府审批
向所在区住建局提交加装电梯申请材料,经审查后予以审批。
6. 施工建设
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加装电梯施工。
7. 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共同验收。
8. 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加装电梯投入使用。
三、实施要点
1. 资金筹集
业主自筹资金
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业主可申请政府补贴)
银行贷款2. 业主同意率
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
3. 技术方案
加装电梯方案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4. 施工管理
加装电梯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后期维护
加装电梯竣工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注意事项
加装电梯前,应充分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避免产生纠纷。
加装电梯方案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安全性和美观性。
加装电梯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加装电梯竣工后,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南昌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2020年
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江西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加装电梯应当遵循安全、便利、节能、美观、和谐的原则,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二章 申请和审查
第五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由业主共同申请。
第六条 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装电梯申请书;
(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加装电梯的决议;
(三)加装电梯方案设计书;
(四)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方案;
(五)加装电梯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六)加装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 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应当向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住建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九条 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应当组织专家对加装电梯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加装电梯审查意见书。
第三章 设计和施工
第十条 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经住建部门审查合格。
第十一条 加装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住建部门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 加装电梯施工应当严格按照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进行,并接受住建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加装电梯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住建部门应当出具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证。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 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加装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 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加装电梯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 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加装电梯使用费和维护保养费。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住建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住建部门应当建立加装电梯信息管理系统,对加装电梯的申请、审查、施工、验收、使用和管理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住建部门应当定期对加装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对加装电梯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南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南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南昌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前期勘察设计费
勘察费:约元
设计费:约元
2. 电梯设备费
电梯主机:约元
电梯轿厢:约元
电梯门:约元
电梯曳引机:约元
电梯控制器:约元
3. 土建改造费
电梯井道改造:约元
电梯机房改造:约元
电梯前室改造:约元
4. 安装调试费
电梯安装:约元
电梯调试:约元
5. 其他费用
材料费:约元
人工费:约元
管理费:约元
总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南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总费用一般在元之间。
政府补贴南昌市政府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补贴金额在元之间。
注意事项 加装电梯需要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同意率达到2/3以上方可实施。
加装电梯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加装电梯后,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安全运行。
四、江西南昌旧楼加装电梯补贴
江西南昌旧楼加装电梯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且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楼。
二、补贴标准
每台电梯补贴金额为10万元。
三、补贴条件
住宅楼符合加装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
住宅楼已取得加装电梯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住宅楼加装电梯的费用由业主分摊,且业主分摊比例不低于50%。
住宅楼加装电梯后,电梯运行安全、稳定。
四、补贴申请流程
1. 业主申请:业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加装电梯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街道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区级复核:区级住建部门对街道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
4. 市级审批:市级住建部门对区级确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5. 补贴发放:市级住建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级住建部门,由区级住建部门发放至业主。
五、其他规定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电梯维护保养费用。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电梯加装前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费用。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电梯加装后的验收、检测等费用。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电梯加装后的装饰装修费用。
六、联系方式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