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时间:2024-02-09
作者:彭熙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重庆市常住户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申请人应在重庆市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无住房、无车位,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保障面积;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6、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7、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无在服兵役、在读学生或其他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
二、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已列入拆迁计划或已核准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已列入危房改造项目或已被认定为危房;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损坏,无法居住;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因规划调整、市政建设、交通建设等原因被征收或拆迁,且未得到妥善安置;
6、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居住。
三、收入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
四、其他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无在服兵役、在读学生或其他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等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3、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住房保障资格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其进行家庭收入核实;
4、家庭收入核实通过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向申请人发放准入通知书;
5、申请人凭准入通知书选择公租房房源;
6、申请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7、申请人按时缴纳公租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