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被违法拆除赔偿依据
一、违章建筑认定标准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2. 违反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3. 违反建筑法规和技术标准,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4. 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用途,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结构、外貌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二、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
2.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建设人限期改正;违法建设人逾期不改正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章建筑。
3. 违法建设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限期改正决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标准
1. 违法拆除房屋的,需要支付房屋重置补偿费、装饰补偿费和周转补偿费。
2. 房屋重置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计算。
3. 装饰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装修实际费用计算。
4. 周转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面积和周转期限计算。
5. 在拆除违章建筑时,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
四、违法拆除赔偿程序
1. 违章建筑被违法拆除的,当事人可以向违法拆除行为的实施机关赔偿损失。
2. 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3. 人民法院在审理违法拆除赔偿案件时,应当查明以下事实:
- (1)违章建筑的性质和规模;
- (2)违法拆除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3)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损失;
- (4)违法拆除行为的责任人。
4. 人民法院在审理违法拆除赔偿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赔偿损失的数额。
五、违法拆除赔偿案例
1. 2017年,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了认定,并责令违法建设人限期改正。违法建设人逾期不改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违法建设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市政府复议机关维持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驳回了违法建设人的复议申请。违法建设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违法建设人的诉讼请求。
2. 2018年,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了认定,并责令违法建设人限期改正。违法建设人逾期不改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违法建设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并驳回了违法建设人的诉讼请求。
六、
违章建筑的拆除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城市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