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天允许装修吗?
1. 法律法规规定
(1)国务院《城市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在每天22时至次日6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在其他区域,在每天22时至次日8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装修活动中使用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消减噪声的措施。"
(2)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环境噪声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六条规定:
"在住宅小区内进行装修,应当在 comply with "装修噪声管理规定".
"装修噪声管理规定"包括:
a) 在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之间,装修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
b) 在工作日下午5时至晚上10时之间,装修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
c) 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晚上10时至次日上午9时之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2. 适用范围
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住宅小区。
(1)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人公寓、疗养院等对噪声比较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分布的区域。
(2)住宅小区,是指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居民住宅集中分布的区域。
3. 具体规定
(1)装修时间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装修时间为每天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节假日全天禁止装修。
在其他区域,装修时间为每天8时至12时、14时至20时,节假日上午8时至12时。
(2)装修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装修噪声不得超过国务院《城市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标准:
a)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装修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
b) 在其他区域,装修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
(3)使用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消减噪声的措施
使用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如电钻、电锯等,应采取消减噪声的措施,如在施工机械上安装消音器、使用减振材料等。
4. 违反规定的后果
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处以罚款,并可以吊销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
5. 相关建议
为了减少装修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建议装修业主和装修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选择低噪声的装修材料和施工工艺
在装修中,选择低噪声的装修材料和施工工艺,如使用隔音材料、使用无噪声或低噪声的施工机械等。
(2)合理安排装修时间
在装修时,合理安排装修时间,尽量避免在法定的休息日、节假日以及晚上10时至次日上午9时之间进行装修。
(3)与邻居沟通,取得谅解
在装修前,与邻居进行沟通,取得谅解,并告知装修时间和施工安排,以便邻居做好相应的准备。
(4)加强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装修噪声的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保障居民的休息权和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