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堂馆所装修限额多少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GB )的规定: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装修限额,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原则上不超过以下标准:
县以上省以下机关:元
县级机关: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机关级别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2、楼堂馆所装修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楼堂馆所装修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规定了条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相关定义。
第二章 装修管理
装修报建:规定楼堂馆所装修必须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提供必要的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装修设计:要求装修设计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和节能等因素。
施工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施工符合批准的设计方案、安全规范和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规定装修工程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楼堂馆所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并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栓、灭火器等。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第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
规定装修材料和工艺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
要求做好施工废料和装修垃圾的处置工作。
采取措施控制噪音和粉尘,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五章 能源管理
要求楼堂馆所装修采用节能技术和材料。
设置节能设备,如节能照明、智能空调等。
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和控制能源消耗。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群众监督
规定有关部门应公开楼堂馆所装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鼓励群众举报违规装修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处以罚款、责令整改、限期拆除等处罚措施。
3、楼堂馆所装修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9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2009]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管理局)、财政厅(局)、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8〕1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控制办公用房规模,降低运行成本,规范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房规模控制指标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规模控制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规模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2〕103号)执行。
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严格按照《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建设部办公厅〔2008〕8号)执行。办公用房装修应做到“质量优、适用、节约”。
三、办公用房管理要求
(一)办公用房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国办发〔2008〕50号)。办公用房应按照核定的规模和标准使用,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装修。
(二)办公用房管理要坚持节约的原则。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有关规模控制标准的,要予以清退。办公用房装修要避免浪费和奢华,严禁使用昂贵的装饰材料。
(三)办公用房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5月25日
4、装修楼堂馆所的规定
楼堂馆所装修规定
目的和原则
装修楼堂馆所旨在创造美观、舒适、安全、节能的办公环境,提升机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使用者的基本需求。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办公楼、会议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楼堂馆所的装修。
装修标准
1. 整体风格
符合机构的性质、职能和定位。
设计简洁大方、现代时尚。
色彩搭配和谐统一。
2. 材料选择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
防火、防潮、耐用。
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3. 功能分区
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确保空间布局合理。
划分办公区、会议区、接待区等。
设置必要的辅助功能区(如茶水间、卫生间等)。
4. 照明设计
满足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求。
采用节能照明设备。
避免眩光和光污染。
5. 通风和空调
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和温度适宜。
安装空调系统,满足夏热冬冷的需要。
采用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6. 家具和设备
选择符合人体工程学和办公需求的家具。
设备齐全,满足工作所需。
注意美观性,与装修风格相匹配。
7. 消防和安全
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逃生通道等)。
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识。
审批和验收
1. 审批
装修方案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审批内容包括装修标准、材料选择、功能分区、消防安全等。
2. 验收
装修完成后,需组织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功能是否达标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责任和监督
1. 责任单位
楼堂馆所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保障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装修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
2.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定期对楼堂馆所装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装修项目,责令整改或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