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装修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22条规定:
一、基本诉讼费
(一)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50元;
(二)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每件收取100元;
(三)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每件收取200元;
(四)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件收取400元;
(五)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件收取800元;
(六)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每件收取1200元;
(七)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每件收取1600元;
(八)标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每件收取2000元;
(九)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每件收取2400元。
二、案件受理费
(一)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50元;
(二)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每件收取100元;
(三)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每件收取200元;
(四)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件收取400元;
(五)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件收取800元;
(六)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每件收取1200元;
(七)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每件收取1600元;
(八)标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每件收取2000元;
(九)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每件收取2400元。
三、其他诉讼费
(一)鉴定费、勘验费、翻译费、公告费、证人出庭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费。
注意: 标的额是指争议标的物的价值,一般以合同约定价款为准。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装修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怎么写
装修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8号)第21条规定,装修纠纷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2. 诉讼费的计算基数
以合同价款为基础计算。
合同价款不明确的,以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
工程造价不明确的,由法院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质量等因素确定。
3. 诉讼费的收费比例
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2.5%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按2%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按1.5%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按1%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按0.9%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0.8%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按0.7%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按0.6%交纳。
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
4. 诉讼费的最低收费标准
50元。5. 诉讼费的减半征收
原告撤诉的,诉讼费减半征收。
被告承认全部诉讼请求的,诉讼费减半征收。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征收。
6. 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
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应当在立案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装修纠纷起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第十五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十六条 起诉状应当由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十六条 消费者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质量鉴定报告;
(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四、装修纠纷诉讼费怎么收
装修纠纷诉讼费收取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装修纠纷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 起诉费
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的,每件交纳100元;
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每件交纳200元;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每件交纳300元;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每件交纳400元;
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件交纳500元;
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交纳1000元。
2. 其他诉讼费用
鉴定费:由当事人预交,鉴定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鉴定项目的难易程度和鉴定所需时间等因素确定。
证人出庭费:由申请人预交,证人出庭费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证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因素确定。
翻译费:由申请人预交,翻译费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翻译文件的难易程度和翻译所需时间等因素确定。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执行工作的难易程度和执行所需时间等因素确定。
3. 减免诉讼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减半交纳或者免交诉讼费:
经济困难的公民;
残疾人; 70周岁以上的老人;
未成年人;
享受国家法律援助的公民。
4. 诉讼费的交纳
诉讼费应当在立案时交纳。当事人未按时交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