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阴宅基地每平方补偿标准究竟是多少
江阴宅基地每平方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 地理位置:
市区或中心城区:补偿标准较高
郊区或农村地区:补偿标准较低
2. 宅基地类型:
农村集体宅基地:补偿标准较低
城镇国有宅基地:补偿标准较高
3. 宅基地面积:
面积较大的宅基地:补偿单价较低
面积较小的宅基地:补偿单价较高
4. 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越早:补偿标准越低
征收时间越晚:补偿标准越高
5. 征收用途:
公共设施建设:补偿标准较高
商业开发:补偿标准较低
6. 政策调整:
政府政策调整:补偿标准可能发生变化
具体补偿标准:
江阴市政府会根据上述因素制定具体的宅基地补偿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参考数据:根据2023年江阴市征地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宅基地补偿标准约为每平方米 元,城镇国有宅基地补偿标准约为每平方米 元。
注意: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补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补偿标准以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二、江阴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根据《江阴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江阴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为:
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
特殊情况下的调整:
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可以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但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需要,经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
三、江阴市农村拆迁赔偿价格表
江阴市农村拆迁赔偿价格表
一、房屋补偿
| 房屋类型 | 补偿标准 |
|||| 住宅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 10000 元 |
| 非住宅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 8000 元 |
二、宅基地补偿
| 宅基地等级 | 补偿标准 |
|||| 一级 | 每平方米补偿 1500 元 |
| 二级 | 每平方米补偿 1200 元 |
| 三级 | 每平方米补偿 1000 元 |
三、青苗补偿
| 青苗类型 | 补偿标准 |
|||| 果树 | 每株补偿 500 元 |
| 竹子 | 每株补偿 100 元 |
| 其他青苗 | 每平方米补偿 50 元 |
四、其他补偿
| 补偿项目 | 补偿标准 |
|||| 搬迁费 | 每户补偿 10000 元 |
| 过渡费 | 每户每月补偿 500 元 |
| 安置费 | 每户补偿 20000 元 |
五、特殊情况补偿
| 特殊情况 | 补偿标准 |
|||| 危房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 12000 元 |
| 老旧房屋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 9000 元 |
| 历史文化保护房屋 |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偿 |
六、其他规定
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补偿金额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拆迁补偿款应在拆迁房屋交付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江阴市宅基地重新登记规定
江阴市宅基地重新登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宅基地管理,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阴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
第三条 宅基地重新登记是指对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重新核实、确认和登记。
第二章 重新登记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重新登记宅基地: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发生变更的;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发生变化的;
(三)宅基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重新登记程序
第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重新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宅基地使用权证原件(遗失或者损毁的除外);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证明材料(发生变更的);
(四)宅基地使用面积变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的);
(五)宅基地使用性质变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的);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六条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第七条 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人员实地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
第八条 村(居)委会应当将核查报告报送镇(街道)人民政府。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第九条 复核合格的,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制作宅基地使用权证,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后,原宅基地使用权证作废。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重新登记擅自改变宅基地使用面积或者性质的;
(二)伪造、变造、涂改宅基地使用权证的;
(三)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第十二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